旧家电新规五一实施 却遭二手小贩“无视”

旧家电新规五一实施 却遭二手小贩“无视”

口碑家电网  2013/5/13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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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可操作性不强,政策很难落实。家电观察家刘步尘告诉《IT时报》记者,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没有想清楚如何将 政策落到实处。

没发票、没保修、爱买不买难监管

“一台电视机只卖你500,还问我要发票?没有!买就买,不买拉倒。”日前,记者走访北新泾旧家电回收市场,向小贩索要发票时,多次遭遇闭门 羹。5月1日,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对二手家电交易设置了相应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被人 无视的尴尬。

二手买卖: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根据《办法》规定,在旧电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从事二手家电买卖的小张告诉 《IT时报》记者,他们收来的家电一般年限较长,原先的发票、保修凭证都没了,二次转卖时,自然也拿不出发票。对于保修的相关规定,小张说,“二手家电本 身就很便宜,赚不了什么钱,如果还要免费保修3个月,我们都要亏本了。”他说,如果用户需要延长保修期,必须增加一定的费用。

《办法》中还有一个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包括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等。商 贩周先生对记者说,这一条操作起来很难。“现在都讲究个人隐私保护,卖个旧家电就把姓名、身份证号给你?很难。卖主都有顾虑的。”

而一些买家对于新规也不感冒。在回收市场中挑选旧货的周大爷对记者坦承,来这里淘家电就图个便宜,尽可能“凭眼力”挑一个耐用的,用几个月,坏了就扔了。如果要保修、要发票,早就去家电卖场买了。

发布: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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