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消费者买旧家电将享3月免费包修期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消费者购买旧家电后,应享有三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
根据《办法》,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等电器产品以及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旧电子产品,经营者在收购时,应对收购产品进行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身份信息等资料的登记。在销售时,应在商品显著位置标志其为旧货,并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严禁其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还应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
消费者在购买旧家电后,经营者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旧家电仍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如不予履行,将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则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哈尔滨哈港闲置商品交易市场于经理说,《办法》实施后,旧家电销售市场将更规范,销售行为也将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李群
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