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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伤不起”维权如何“不受伤”

口碑家电网  2012/3/14 1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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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碑家电网-2012-3-14)  问题冰箱需要换货,却被换成了一台旧的;电视机修了又修仍有故障,不知道维修责任该由谁负;剃须刀、加湿器等小家电坏了,配件难找又昂贵……3月13日,本报联合南宁市工商局、广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的“关注"3·15",我们在行动”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够与职能部门人员对话。当天,工商部门成功调解读者向本报投诉的一起关于家电售后服务的纠纷。然而,很多消费者却在感叹:家电售后维修真的“伤不起”!

  新冰箱换货变成旧机

  3月12日,市民凌先生向本报“3·15”热线反映某品牌冰箱售后服务维权难的问题。去年12月18日,他在位于东葛路某家电卖场里买了一台3000多元的电冰箱,并享受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用旧家电抵掉了300元。一两天后,新冰箱却发出异样声响,他随即找品牌售后人员进行处理。

  当时,维修人员上门查后,在压缩机与另外一个配件中间,垫了块东西,异响消除了。可是,今年的3月5日,冰箱正式“罢工”。维修人员检查说是压缩机坏了,需要更换。“刚买的冰箱还不到3个月,居然坏了两次,现在还要换压缩机?这可是新冰箱啊!”凌先生说,他觉得新冰箱就要换掉核心部件,以后肯定会出更多的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他要求换一台同款型的新冰箱。后来,销售人员跟凌先生说有新冰箱可以换,可是过了几个小时,又说该型号的冰箱卖完了。这让凌先生很苦恼。

  更让凌先生难以接受的是,等了几天,家电卖场居然送来了一台旧冰箱:冰箱的外包装明显损坏,冰箱膜贴了一半,拉开冰箱门也可以看得到划痕,插头的色泽也有深浅的分界线。“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要求退货。”他直接到卖场,想找相关负责人沟通。结果,销售人员告诉他,如果要退货,凌先生需要退回300元的补贴,并且来回运费也要由凌先生支付。

  12日当天,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南宁市飞凤工商所后,工商人员马上找消费者、卖场负责人了解情况。13日,在飞凤工商所里,卖场相关负责人说,确实是由于他们仓储物流方面的失误,送错了旧冰箱。由于他们工作上的问题,未能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对此表示道歉,并同意更换另一品牌的新冰箱。

  “凌先生,您原来要求卖场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现在还要求吗?”飞凤工商所所长钟琦问道。这时,凌先生脸上露出了笑容:“既然卖场同意换了,我们也就不要求赔偿了,只要问题能够解决,我们消费者也不会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一份维修单显示三个维修点

  13日下午,市民纪先生拿着一份维修单,向记者讲述了他的困惑:几天前,他到位于南宁市人民路上的某家电卖场,找专业维修师傅上门维修电视机,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登记。3月5日,一名姓黄的师傅上门维修检测后说,电视机的高压包出现问题,需要更换,但电视机已经超过保修期,纪先生需要支付190元的配件及维修费用才能处理好。然而,纪先生花了190元后,电视机仍出现一些“雪花”。为了让纪先生满意,黄先生再次到他家修理电视机,可效果还是不理想。最终,黄师傅退回维修费,只收取了配件费用。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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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涵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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