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补贴产品为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补贴标准为:彩电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2500(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洗衣机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热水器,(1)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5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2)储水式热水器1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500——2500元,每台按195元定额补贴。(3)燃气热水器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定额325元补贴。
省商务厅要求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与财政部门紧密协作,指导销售网点严格按照《青海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家电下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销售网点要认真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要在网点设立专门柜台,配备专销和售后服务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来源:口碑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