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买家电莫被生产日期忽悠
达城消费者陈先生向通川区消委会投诉称,2007年5月他花4000多元钱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前不久他家的洗衣机出了故障,找厂家售后维修,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却表示由于该款洗衣机早在2004年就已停产,相关零配件也已绝版,无法修理,并称该产品已过了“三包”规定的5年零配件保证期了,厂家不再负责维修。
陈先生认为,这台洗衣机才买了3年多,远远没到5年时间,而且购买时销售人员也没有告诉他这是库存产品和生产日期。但厂家方面坚称,“三包”规定的是以停产日期计算零配件的保证期,而不是产品销售时间计算,从而拒绝了陈先生的修理要求。
据通川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的多起产品超过“三包”期、因为零配件缺乏无法修理而导致的消费纠纷中,基本上都是产品停产5年以上,而消费者购买使用不到5年。其原因是消费者对“三包”规定不了解,在购买产品时,不关注产品的生产日期,而销售人员又不主动告知造成的。
通川区工商局常年法律顾问苏重桦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一定要关注生产日期,对那些库存积压产品,更要谨慎购买。如果一定要买,则必须得到厂商的文字承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