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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还是原创 步步高长了张大可乐UI脸

口碑家电网  2013/10/23 9: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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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碑家电网-2013/10/23)当孟非每周无数次说出“欢迎收看步步高 VIVO 智能手机非诚勿扰”,另一边,何炅也会带着他的快乐家族喊出“欢迎来到 OPPO Real 快乐大本营”。就是这样的一个独特而值得咀嚼的老牌手机厂商今天却并不快乐,因为它非常无诚意的打扰了大可乐这个智能手机新贵,步步高长了一张大可乐UI的脸,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可乐对步步高的抄袭指责。

  步步高抄袭大可乐

  经核实,大可乐手机官方认为,步步高VIVO的新版系统的图标,布局,以及设计思想三方面全面抄袭了大可乐的KeleUI,涉嫌对大可乐KeleUI的侵权。

  1,图标抄袭。步步高VIVO新版操作系统,在各种图标和配色上抄袭了KeleUI的设计。涉及电话图标,信息图标,联系人图标,浏览器图标,视频图标,音乐图标,时钟图标,相机图标等。图标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步步高VIVO几乎不加修改的全面采用了KeleUI的所有图标。

  2,布局抄袭。步步高VIVO的待机界面的图标布局,与大可乐KeleUI完全一样,字体大小一致,排列顺序一致,图标比例一致,连时钟图标的时间都是一致的。

  3,设计思想抄袭。 大可乐KeleUI秉承BAUHAUS包豪斯设计原则,完全以“人”为最终目标,达到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统一。并独创了“对色彩的系统管理”。而步步高VIVO新版系统,在设计上全盘抄袭之后,对色彩进行小改变,这样就失去了大可乐KeleUI对色彩系统管理的核心思想。对于设计思想的刻意模仿,让步步高VIVO显得“东施效颦”。

  大可乐UI1.5系统

  可乐UI 1.5是全球首款基于Android 4.2深度定制的操作系统,为大可乐2S量身定制。在解锁界面向下滑动则可以解锁,从右侧向左滑动则可以快速开启相机功能。特别之处在于从屏幕底部向上滑动,则可以开启一个快捷方式栏,有音乐控制按键以及5个应用程序的快捷方式,点击即可进入程序。在锁屏状态下可以进行如此之多的操作,十分便捷。可乐UI 1.5的界面采用了时下最为流行的扁平化设计,整个系统的图标非常和谐美观。此外,可乐UI 1.5还加入“一键快速排列桌面功能”,点击即可迅速帮助用户整理凌乱的桌面,贴心实用。可乐UI 1.5的下拉通知栏也进行了深度优化,将通知栏与快捷设置整合在一个界面中,而快捷设置则在整个界面的下方,更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同时,快捷设置按键还可以向右滑动,获得更多的设置选项,十分方面。

  大可乐二次声明

  大可乐手机称,步步高VIVO的新版系统从图标、布局、设计思想三方面全面抄袭了大可乐的KeleUI,涉嫌对大可乐KeleUI的侵权,希望步步高恪守商业道德,立即停止抄袭行为。

  UI设计创新 谁山寨谁抄袭

  手机ui设计是手机软件的人机交互、操作逻辑、界面美观的整体设计。置身于手机操作系统中人机交互的窗口,设计界面必须基于手机的物理特性和软件的应用特性进行合理的设计,界面设计师首先应对手机的系统性能有所了解。手机UI设计一直被业界称为产品的“脸面”,好的UI设计不仅是让软件变得有个性有品味,还要让软件的操作变得舒适、简单、自由,充分体现软件的定位和特点。

  有人举例说:“产品的UI像是是包子铺,包子长得都一样,但最后活下来的那一家,肯定是因为馅儿好吃,而非造型独特的包子。”非常有趣。在知乎上曾发起了这样的一个话题,UI 在中国是不是默认可以被抄袭的?

  对此裘Benjamin律师认为,UI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它不够艺术、不够原创。“抄袭”有多种情况(剽窃人家论文的观点是一种,虽然可能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甚至被学校开除,但完全不违法),《著作权法》无论在中国还是其他主要工业国,基本上一个标准,都禁止“复制”别人原创的受保护作品。(中国对“trade dress”/商业外观的保护不够,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下面几乎没有保护。美国有,但门槛高,可以忽略。)因此,要分析抄UI的法律责任,就看是否有复制,和复制的对象是否足够原创和受保护,在任何国家,这两个证明起来都不是很容易:

  首先被复制的对象必须本身有原创性。这里讨论的UI应该指的是按键、banner的位置,颜色的组合,和类似的构成元素,而不是指原创文字或艺术图画。通常情况下,上述构成元素都是已经有人用过的,而且如果UI比较简洁,就更难证明原创性。

  著作权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能被用来保护功能,因为后者应该由专利法保护,而获得专利保护的门槛(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比著作权高的多。UI里的元素通常可以理解为功能性大于艺术性,如果要求著作权保护,有绕过专利审查寻求专利性质保护的嫌疑。被告可以很容易指出UI设计的哪个点实现了什么样的功能,而主要不是单纯的艺术设计。

  过了上面两个几乎不可能过的门槛,才到关于是否有“复制”的分析。如果把人家的code给偷过来,几乎一定侵犯著作权(甚至可能侵犯商业秘密)。但是UI方面通常不需要偷code,这就要原告进一步证明对方不是独立创作,而是进行了参照,和艺术上的模仿已经太像,可以认为是复制。证明这两点不那么容易。

  综上,如果原创的图画或文字被人用了,是侵权。UI近似,90%以上不是法律问题,即使换了美国也不是。

  此外,设计师苏志斌则认为UI抄袭毫无疑问,决不允许。

  尽管到现在都没什么人问津,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一件不正常的事情很普遍,就默认,这是正常的。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的!

  另外,我们要分清楚,抄袭和撞车的区别。抄袭是故意的,主动地向被抄袭方靠近和模仿。抄袭的动机是不纯的,例如康帅傅、康师博之流,利用原品牌原有的品牌形象来为自己获得利益,这是毫无疑问必须禁止的。又例如上面说的花样年美年广场的“拿来”行为,虽然两者不是同一领域,不在竞争范围内,但是这种偷窃行为,我想不需要论证了吧?

  至于撞车,这很难避免,有那么多设计师,难免会有相似甚至一样的想法,但关键在于,当你的创意和别人撞车后,你怎么处理?我觉得任何一个有良心的设计师是应该主动修改和完善自己的方案。每个人的脸都是眼耳口鼻嘴,但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长得不一样呢?一切都是可以细化和完善的,后续的修改和完善是可以让撞车的方案演化出相互不同且有各自特点的方案的。只要主动这么去做了,我们是应该鼓励的。

  一款iPhone横空出世,无数厂商“顶礼膜拜”。大半年过去了,行走在手机市场间,iPhone并未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有iPhone脸的产品却不计其数。而近日发生的小米抄袭同洲盒子、步步高抄袭大可乐这一系列的抄袭风波让国产手机抄袭与创意冰火两重天,对此口碑家电网的编辑认为,没有核心价值的产品,在市场上人云亦云,结果只有被动,这是抄袭者的必然下场。部分厂商必须跳脱出这种跟风赚快钱的想法,寻找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坚持以创新作为市场的突破口。

            

来源:口碑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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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
大可乐
发布:三东   作者: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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