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强化巡查排隐患。该所执法人员开展主体资格核查,全面彻查取暖小家电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不留死角,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责令改正,过期仍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予以立案查处;同时,以检查电暖器、电热毯、暖手宝等冬季取暖小家电质量为重点,对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及进货渠道等进行详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或者立案查处,积极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注重引导,强化自律促规范。该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引导经营者强化安全意识,要求经营者做好对本店所销售商品的开展自查。该所明确1名工作员与取暖小家电经营户“一对一”的开展指导,签定自律责任书,要求一律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质量不合格取暖小家电,严禁欺诈消费者;同时,促使经营者查验进购取暖小家电单据,掌握其进货渠道。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效能。该所主动与乡镇安办、公安、城管办、社区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并开展联合执法。对于举报、通报、移送或者检查发现的种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尤其对强买强卖、坑蒙拐骗、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处罚力度。
四是依托载体,强化维权促和谐。该所依托12315指挥中心和维权站、联络站,进一步完善和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消费投诉。尤其是对涉及取暖小家电的投诉举报,做到在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协调购销双方当事人,进行消费调解。
截至目前,该所共检查经营者19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暖气2个、不合格电暖气1个,无照经营1家,处理消费投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