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又要来了,网民们对双十一的期盼程度,就像除夕零点的守岁一样;“网银们”在双十一的通畅程度,就像国庆首日的高速公路一样。为了改善消费者对网购配送慢的印象,天猫日前宣布推出“双11”“当日达”服务,国内10个城市的消费者“双11”期间可享受上午下单、下午收货的快捷物流服务,中山名列其中。此外,当当网、优购网、乐蜂网等网站也表示将在“双11”期间送货速度上下功夫。然而,仅仅速度快是远远不够的,日前央视曝光“赖茅”、“泸州老窖”等知名品牌假酒在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售卖假酒的消息再次引起舆论哗然,网购纠纷也是频频发生。
信息严重不对称。在传统交易环境下,消费者和经营者、销售者可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可以较为充分地获知交易信息;而在网络交易环境下,消费者和经营者、销售者并不能进行这种直接的沟通,消费者只能“面对网络”,只能通过网上的宣传和图片获取相关产品的信息,而对产品的实际质量情况和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和缺陷往往无法知晓。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是这样出现的:经营者一般委托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送货并代收货款,如果消费者不先交齐货款,就别想打开包装验货。而顾客付款后拆开商品包装,发现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货物的型号、款式、数量与所定商品不符时,因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并非销售主体,也会以“在送货、代收货款业务中,我们只是一个传递者,不承担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责任”为由概不负责。这种“货到付款”典型地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交易地位不平等。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企业、消费者的地位状态往往是通过信息交流体现出来的。由科技进步而出现的新型商品,在信息交流中,尤其会反映出交易地位的不平等。在实践中,它较多地反映在以下两种场合:一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责任,经营者在广告电视画面及销售过程中,除了订购电话外,一般都不标明售后服务电话、公司名称和具体地址,甚至在邮购给客户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使消费者在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会因无公司名称、电话及地址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查找。二是经营者往往使用电信公司提供的“一号通”电话作为销售热线,使消费者误认为投诉企业地处甲地,而实际上企业在乙地经营。部分电信企业提供的“800”、 “400”“一号通”等业务和“邮政公司专用信箱”业务,也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使得消费者在维权时,很难查找到真正的责任方。
对此口碑家电网的编辑认为,针对目前网络购物售后追讨难的问题,网络购物消费者迫切需要提高维权意识,并通过与职能部门合力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应该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选择信誉度好的网站消费,不轻信广告。消费者在网购前应仔细阅读商品或服务描述、消费规则、时间限制,对商品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切忌贪图便宜盲目冲动消费。传统的消费模式,不会因为电商铺天盖地的宣传而轻易改变,目前互联网发展到移动互联网和家庭互联网时代,体验式经济越来越盛行,用户不再满足以往枯燥单一的纯线上或纯线下消费形式,未来,同时具有线上线下O2O能力的企业才会成为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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