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今日(2014年3月3日)晚间发布一则澄清公告称,乐视TV与NBA合作中关于“锁定NBA未来三年的独家互联网电视版权,在超级电视和乐视盒子独家播出NBA赛事”这一对外陈述与事实不符。
乐视称,不符合双方协议规定的主要部分在于互联网电视播出权益的独家性。双方协议中规定的互联网电视播出权益不具独家性。2014年2月27日起在乐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部分第三方媒体报道中,涉及有关乐视独家享有NBA该权益的说法与双方实际的合作协议事实不符。
据了解,这件“乌龙”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4年2月27日,乐视TV就与NBA合作的事情在京举行了发布会。据悉这次合作是乐视网找NBA谈的,乐视网没搞清楚百事通也与NBA有合作,在发布会召开前,乐视老板对内部还强调一定要加上“独家”二字,因为这样的疏忽,还导致2月28日乐视网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