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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三包”起始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起算

口碑家电网  2014/3/5 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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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碑家电网-2014/3/5)

  昨天,口碑家电网记者从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了解到2013年全年家电三包期内的投诉状况。据家电投诉热线400-8815-315和微信“家电315”平台反映,去年共接到“三包”期内投诉4120起,进口品牌2884起,占70%。多数消费者表示送货到安装调试使用要好长时间,不能算三包期内,进口品牌严格按发票算,多一天都算过保维修,导致投诉上升。

  南京市民张女士2011年新房装修购买了一台进口46英寸液晶彩电,今年(2014年)突然坏掉了,打厂家电话,工人过了几天才上门维修,经检查是屏坏并讲过保要付4200元的费用,张女士感觉使用时间不长怎么坏了,找出发票一看日期,3年保修期刚过5天。“当时机器购买时因家中装修过了两个月后才安装,厂家维修工讲我们按照公司规定按照发票日期算,3年过一天都算保外要收取费用”,张女士非常生气,于是向省家电维修协会投诉。经过省家电维修协会协调,最终该进口品牌总部还是按照发票日期算三包期,但半价收维修费。

  新消法出台后,家电明确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过去,“三包”起算时间是按开具发票时计算,但是有的商品从开具发票到货物交验、安装、调试完毕可能会有将近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将这段时间也纳入“三包”期限,实际上是间接缩短了“三包”期限,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物权法》有关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的规定。在“三包”赔付方面新消法还规定,家电商品损坏等质量问题,消费者一经投诉,原先是消费者举证,现在是厂家和商家举证,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关于维修服务欺诈行为,可以按照消法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新消法岀台后,原开具发票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现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来源: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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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
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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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艾吉   作者: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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