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大件家电产品时,消费者最好选择由商场统一配送安装,尽量避免因安装过程而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5月27日,岳塘工商分局岳塘工商所就处理了一起自行安装大家电带来的纠纷。
5月17日,岳塘区的吴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花4320元购买了一台50吋的液晶电视。为了节省30元安装费,他决定自己安装,商场也表示同意,并答应第二天从仓库提货送至吴先生家。
18日,吴先生接到商场送货后,就将电视安装在固定位置上。随后,他立马打开电视检查看效果,却发现液晶屏只有一半图像,另一半是黑屏。焦急的吴先生赶紧联系售后,售后人员查看后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液晶屏遭受外力损坏所致,但凭肉眼看不到有损坏的痕迹,而液晶屏的维修费用占整机费用的80%。
于是,吴先生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因无法确定是哪个环节造成的损坏,商场拒绝了吴先生的要求,双方矛盾骤然上升。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商场负责人拔打了市工商局岳塘分局岳塘工商所的电话。
12315工作人员在对情况进行了解后,首先稳定双方情绪,对情况共同进行分析。
由于现行家电购买方式的特殊性,即观看、试用的家电并非消费者所购的本机,且多是从厂家或区域代理商通过物流运送直接到消费者家中,有多个环节可能导致家电出问题。就吴先生所购电视出现的现象,12315工作人员指出,商场应有预见性,应当事先向吴先生强调因产品本身质量、运送途中及自行安装不当都有可能致电视存在问题。
为避免消费纠纷,工作人员建议原则上由商场统一配送安装,如消费者坚持自己安装的,应当事先明确责任。鉴于吴先生要求自己安装得到了商场的同意,而商场又未对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告之和强调,更未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吴先生也无证据证明在拆包装安装电视的过程中无不当和无意外行为。12315工作人员在与商场、厂家以及吴先生进行多次调解,最后三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厂家为吴先生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尺吋电视机,商场负责配送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