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阮小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样机,销售人员当时称,样机的售后服务和新机一样。样机用了两次就坏了,阮小姐要求商家退换货,但商家表示,样机不能退换货只能维修。阮小姐只好向梧田工商所、消保委求助。
据了解,样机的售价会比新机便宜不少,而且不少家电样机还有“潜规则”,那就是样机只享受售后维修,不享受“包退”和“包换”。梧田工商所、消保委相关人员表示,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按购销合同办理,样机作为商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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