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紧急呼叫”不应“忙音”
手机紧急呼叫是一项能在关键时刻救人命的功能,按照规定,所有手机都必须具备,然而目前一些手机的这项功能却形同虚设。昨天,天津、北京、深圳等21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别让手机紧急呼叫功能成摆设,并建议应建立统一的紧急呼叫平台。
本市消协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根据国际电信联盟规定,手机在不安装SIM卡或其他特殊状态下必须能够拨打紧急呼叫电话;我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通信相关行业标准》中也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能实现紧急呼叫功能的手机,才能获得入网许可。
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功能不同,我国紧急呼叫号码设置有110、120、119等;一些国外品牌手机就可能未设置国内紧急呼叫号码,仅设置了911、112等国外通行的紧急呼叫号码;还有一些国产手机即使设置了相应紧急呼叫号码,打通后也会出现仅播放语音提示而无法真正接通的情况。
本市消协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手机紧急呼叫功能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危和财产安全,如果手机不具备或无法实现这些功能,却在手机说明书中有所明示,相关生产企业就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还将承担相关责任。
为此,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出三点呼吁。一是,电信运营商、生产商应切实依法而为,履行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将手机紧急呼叫功能的相关标准落到实处。无卡无信号的手机无法“紧急呼叫”,无论电信运营商还是手机生产商都不应推卸责任。手机生产商应确保手机产品中设置紧急呼叫功能,并依照《消法》相关规定保障这项功能得以正常实现,否则涉嫌欺诈消费者。国外品牌应入乡随俗遵守中国相关法规,预置中国的紧急呼叫号码。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强化手机入网检测管理,特别是对未预置我国统一的紧急呼叫号码的国外品牌手机,不能提供入网许可。三是,消费者选购手机时,应依照说明书标注,查验紧急呼叫功能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果在手机说明书中明示拥有这一功能却无法实现,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