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15"调查:家电消费质量满意率最高
日前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13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并于昨日公布了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5%;日常消费的主要商品或服务中,消费者对家电消费质量的满意率最高,对药品消费的满意率最低;日常主要消费场所中,消费者对大型商场超市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满意率最高,对餐馆饭店的满意率最低;而在消费维权相关问题的调查中,遇到消费纠纷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消费者比例逐渐减少,则表明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调查情况>>>
访问省内9个市(州)城乡居民
调查完成有效样本1000个
据悉,本次专项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访问对象为成都、绵阳、广元、内江、眉山、宜宾、达州、巴中、凉山9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1000个,其中城镇居民占64.1%,农村居民占35.9%。
调查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秩序、主要商品或服务质量等的评价;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现状以及对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的诉求;消费者对网购和参团旅游等消费热点问题的看法。
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5%。具体来看,在问及受访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程度”时,表示“非常满意”的为5.1%,“比较满意”的为19.6%,“基本满意”的为52.8%,受访者的满意率为77.5%。城镇和农村受访者的满意率无明显差异,分别为77.4%和77.7%。
主要消费品
药品消费满意率
下降10.9个百分点
受访者依据自己的消费感受对日常消费的七种主要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了满意评价。其中对家电消费、汽车消费和金融保险服务的满意率排前三位,对食品消费、旅游服务和药品消费的满意率排后三位,满意率最高(89.2%)与最低(61.4%)相差27.8个百分点。
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与2012年该项调查结果相比,当前受访者对食品消费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达17.4个百分点;家电消费和金融保险服务两年的受访者满意率差异不大,2012年的满意率分别较2013年略高0.5和3.1个百分点;2013年药品消费、服装消费、旅游服务的受访者满意率较2012年下降较为明显,其中药品消费的下降幅度最大,达10.9个百分点。
主要消费场所
大型商场超市满意率最高
餐馆饭店满意率最低
在6类日常主要消费场所中,受访者对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商店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满意率排前两位,满意率在90%左右,而对杂货店、专卖店、集贸市场和餐馆饭店的满意率相对较低,均在70%-80%之间。
分城乡来看,城镇和农村受访者对大型商场超市和连锁商店的满意率最高,对餐馆饭店的满意率最低;各类日常主要消费场所的城镇和农村受访者满意率之间差异都不大,在4个百分点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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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消费者遇纠纷
超六成选择积极维权
有30%的受访者表示,2012年的消费中遇到过纠纷或产品质量问题,其中城镇为33.1%,农村为24.5%。在2012年遇到问题的受访者中,其解决方式是“直接与商家交涉或寻求合法渠道解决”的占62.7%,有34%的选择“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3.3%,城镇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为68.9%,农村为47.7%。
调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历年调查结果的对比看,在2011年—2013年,遇到过消费纠纷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受访者比例逐年下降,遇到问题后选择积极维权的受访者比例逐渐上升,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