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立浦股价飙升 控股权低成本转换引质疑

伊立浦股价飙升 控股权低成本转换引质疑

口碑家电网  2013/7/11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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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以来,伊立浦股价屡创新高,实现了逆市攀升:据了解,自6月10日至昨日收盘,伊立浦累计涨幅达36.86%。这家主营电饭煲等小家电产品出口业务的广东企业,在大盘萎靡不振的大环境下,俨然成为家电类股票的领跑者。不过股价的“鹤立鸡群”,并非源自其主营业务的迅猛发展,而是一次酝酿已久的“低成本”控股权转换。

  梧桐翔宇较低成本实现控股

  伊立浦日前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6月底梧桐翔宇通过持有伊立浦24.66%的股权,成为后者的第一大股东。资料显示,本次股份转让前,立邦实业系伊立浦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9.94%的股份,对公司具有控制权,而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梧桐翔宇持有伊立浦3846.34万股,占伊立浦总股本的24.6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立邦实业则因持有公司373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1%,变为第二大股东。

  由此可见,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变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立邦实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梧桐翔宇所持股份的差额低于1%。而为了确保梧桐翔宇的控股地位,立邦实业、南海伊林、南海伊拓共同出具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一致承认梧桐翔宇为伊立浦的控股股东,立邦实业单独承诺,此后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伊立浦股份。此外,南海伊林、南海伊拓还分别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放弃全部表决权。

  由此,梧桐翔宇凭借微弱的优势成为了实际意义上的控股股东——不过看似精妙的一次交易,却引发了诸多的质疑。

  涉嫌规避“要约收购”

  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在接受中国家电网采访时称,伊立浦此举涉嫌规避“要约收购”。

  据了解,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即可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被认为取得公司控制权,因此证监会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以上拟继续增持的,应采用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份。要约收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公司控制权转移时,给对于新的实际控制人继续运营公司原有业务缺乏信心的中小投资者一个公平转让股份的机会,不至于让某些股东既可以选择接受协议收购也可以选择通过市场方式出售股份,而排除另一些投资者接受协议收购的权利,保护市场的公平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梧桐翔宇却以持有24.66%股份、其它大股东放弃表决权的方式实现了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规避了持股30%以上应进行要约收购的规定。将交易对方限制在新的投资者和原大股东之间,排除了中小股东获得要约收购溢价的权利。

  上述投行人士分析说,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要约价格的规定,“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而在此次转让中,伊立浦原前三大股东均以8元/股(停牌前股票均价的90%确定)将股份转让给梧桐翔宇,合计转让金额为3.077亿元,以折价的方式,转让价格相比于要约收购要便宜不少。

发布: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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