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产品份额竞争已失去意义 竞争"内容为王"
3D电视、4K电视、智能电视、互联网电视……最近一段时间,电视市场的新概念令消费者应接不暇。这表明,行业多种力量正在对未来电视市场格局展开角逐,有的企业从节目内容向终端产品延伸,有的企业则从终端向上游软件、内容拓展。面对纷繁芜杂的现状,企业应该怎样布局?哪些企业已经获得了未来互联网经济的门票?《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先生。
电视接入了互联网但没有网络化
《经济参考报》:近日,4G牌照正式发放,网络优化将给互联网电视爆发带来新机遇,行业内有观点认为,把互联网内容接入电视就实现了电视的网络化,你怎么看待这一观点?
罗清启:我认为电视接入互联网但没有实现网络化,现在的互联网电视产品只是电视产业转型的第一步,或者说只在一个维度上进行了转型尝试,本质的经营逻辑并没有网络化。
具体来说,现在的电视接入了互联网的内容,实现了内容的多样化,但是互联网内容并不是由内容的互联网化带来的。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开放、协同、创新,电视内容真正的互联网化应该是在一个公共的开放平台上创造条件让全民共创,现在消费者的角色还是观众,今后每位消费者既是观众又是演员。
从整个产业链来看,互联网电视应该是开放的电视,从研发、内容、销售等全流程向消费者开放,而现在这些环节都是封闭的,今后的电视需要全民共创的内容、平台化开发的应用、个性化定制的终端,而实现这些需要企业转变经营模式,以平台网络收集碎片化需求、网罗碎片化资源,实现消费者价值的最大化。
电视产品份额竞争已失去意义
《经济参考报》:就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涉足电视领域的杀手锏是低价,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拓展市场,比如乐视电视的售价仅相当于行业均价的一半。不过,这种竞争方式在行业内引起了争议。在你看来,价格战对行业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
罗清启:在网络时代,电视产品的份额竞争已经没有意义了,掌握更多的用户资源才能掌握未来的主导权,因为互联网时代不是产品经济,而是用户注意力经济。
对电视企业来讲,卖出一台产品并不等于拥有一个用户,真正能黏住用户的是持续的、个性化的内容,企业与用户之间形成内容交互的良性循环。目前乐视正是沿着这个路径在发展,它先布局了内容领域然后拓展到电视硬件,电视产品是为内容铺路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乐视经营的不是产品,而是用户资源。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