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样机潜规则:售出概不退换是“行规”

家电样机潜规则:售出概不退换是“行规”

口碑家电网  2013/7/24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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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卖场夏季推出换季新品,而供展示用的“样机”也开始低价出售,优惠的价格吸引了许多消费者。虽然购买样机可以享受较低的折扣,但除了所购家电在外观上会有所磨损外,样机在售后上,“包修不包换”几成业内潜规则,消费者对此还需特别留意。

  探访:实惠价格引热销

  昨日(2013年7月23日),记者走访家电卖场看到,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多个品类产品均有样机出售,因其价格实惠引来消费者热捧。

  在中南路一家电卖场挑选彩电的小陈说,一台液晶电视标价4999元,而样机打折只要3799元。“外观还挺新,很划算。”记者在走访中看到,根据产品的原价、磨损度、寿命、包装完整性等条件,样机折扣在7到9折不等,有些即将停产退市的机型甚至可以打到五折。

  “样机和新机在质量上没有差别,只是作展示用而有所耗损。3、4个月的展示周期,就能换来不低的折扣,对消费者很有吸引力。”一家电品牌代理商告诉记者,样机的销售情况很好。

  商家:不退不换是“行规”

  样机虽然价格折扣不小,但在售后服务方面也悄悄打了折扣。

  家住胜利街的郑女士去年9月买了一台冰箱样机,原价2890元,折后只要2099元。然而使用半年后,冰箱局部制冷异常。“厂家来修了两次都没有修好,要求退换货却被拒绝,说是样机不退不换。”郑女士有些后悔。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品牌样机虽然承诺与新机的保修时长相同,但却“不退不换”,发票上也注明有“样机”字样。

  “样机在价格上做出较大让步,承诺保修却不能退换。”某品牌电视销售人员称,样机和赠品一样,不退不换是“行规”。

  专家:样机也在“三包”内

  “虽然是样机,但商家也不能推卸‘三包’责任。”武汉市家电行业协会会长熊振邦称,根据我国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换货;在三包期限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换货。“样机和新机一样,也应该遵守国家‘三包’规定。”

  “不过,因为样机不同于新机,没有质量问题且事先已有相关约定,商家就有理由拒绝退换货的要求。”熊振邦提醒,选择购买样机,除检查配件、出厂日期外。最好与商家确认售后方式,并让其出具保修凭证,还要仔细阅读凭证所列的条款,尤其是保修的有效期限、责任范围,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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