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旧家电至少有3个月保修期 新规难实施
5月25日,花了1200元购买了一台二手空调的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两个月前购买的这款二手空调,可谁知还没怎么用却发现,空调的制冷功能出了问题,回头找那位专门从事二手家电销售的卖家,卖家以东西已经出售了两个月为由拒绝维修。卖家告诉宋女士这款二手空调的保修期只有一个月,这让宋女士十分恼火。
据记者了解,自5月1日起,商务部开始施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记者走访山东省东营市二手家具、家电市场发现,新规虽然已经出台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但不论是二手家电销售者还是购买者,对于这项新 规都知之甚少。二手家电在出售的时候,并没有建立电器电子产品档案,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维修期仍然依靠口头承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只是给出简单收 据,并没有发票。
同时,记者在二手家电市场看到,虽然商家告诉消费者,二手家电如果出了问题,都会有一或两个月的保修期,但这个保修期明显不符合新规。在一家店铺中,同样都是洗衣机,店家告诉记者,其中一款的保修期为三个月,另一款看似较旧的保修期为两个月,明显不符合新规中要求经营者需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的规定。
记者提醒,在购买二手家电时,如果旧家电的说明书、保修卡等还在的话,一定记得索要;同时,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注明产品的型号、保修期,以便将来维权。
来源:黄河口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