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子商务企业“正人得先正己”
恶性竞争、黑客攻击、水军谩骂、给一线城市发真货二三线城市发假货……国家工商总局5月24日下午召集全国12家电商企业举行了一场两小时的座谈会,遭遇网上暴力攻击和不正当竞争是网络企业们吐槽最多的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透露,《电子商务法》已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不过立法是个漫长过程,其出台还需很长时间。
近几年来,电子商务市场迅猛发展,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包括恶性竞争和卖假货两大方面。对此,很多人呼吁尽快立法。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法制的完善,也需要市场本身的成熟。
从市场发展规律看,恶性竞争和卖假货在市场发展之初,几乎不可避免。在这一阶段,即便有立法,也很难立竿见影。就像线下的商业活动,对恶性竞争和制假售假,法律早有规定,但违法行为仍然很多。这说明,市场本身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想通过立法解决市场本身尚不够成熟的问题,有一定功效,但难得全功。所以,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市场自身的成长。市场度过过度竞争阶段后,稳定的秩序会慢慢建立起来,商家也会理性和成熟起来,“下三烂”的手段慢慢也就吃不开了。
在电子商务市场逐步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商家最要紧的是“正己”而不是“责人”。很多小伎俩可以一时得逞,但放宽视野,大的商业规律告诉人们,只有那些自己做得好、行得正的商家才能做得久做得大。在一个竞争无序的环境中,网络企业有怨言很正常,但怨天尤人和同流合污一样,都会妨害其长久发展。
对这一点,政府有关部门的认识也是到位的。据报道,对网上“职业打假”利用灰色漏洞谋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认为,职业打假人规避法律并不违法,说明网上确有质量或服务不规范的地方,企业也就不用委屈了,应该自己做到位。在职官员认为职业打假者不违法,这种表态并不多见,说明官方和民间对职业打假者的“合法地位”渐渐达成了一致。职业打假者不管其动机如何,客观上能够起到市场“清道夫”的作用。企业能经得起他们的考验,才能真正经得起市场考验。
电子商务立法很有必要,但视野应更宽些,避免重复,毕竟恶性竞争和售假等行为现有法律都已有明确规制。
责任编辑:李群
来源: 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