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屏幕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竟然无处可修!”胡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台长虹电视,屏幕在保修期内出现“黑屏”的故障向售后报修,但得到的答复是“无配件提供更换”,要求用户按折旧补差价1000元,更换新机。
海南省海口市胡先生投诉称,2017年1月份,他购买了一台长虹电视,保修期是三年。最近电视出现问题,经常黑屏,长虹售后上门处理,表示屏幕坏了,但厂家已经不生产相关配件,因此修不了。长虹售后要求胡先生按照一天折旧两块五计算,补钱更换一台同等型号的电视或者退还剩余款项。胡先生认为处理方案不合理,不能接受。
用户:要求将电视维修好
胡先生说,据他了解,他购买的这款长虹电视才上市两年,而且现在还在市场上售卖,说明这款电视还在生产,没有配件属于无稽之谈,所谓的三年保修政策,用户根本没法享受到。胡先生还表示,相关规定是产品停产后5年内要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既然产品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现,厂家就应该免费将电视修好,如果因为配件原因无法修好而折旧换货,那么长虹的产品质量也让他难以信服。目前这台故障电视机一直无法观看,成了摆设。
厂家:会跟进处理
记者对接了长虹电视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针对用户提出要求免费更换新机或者维修好电视的诉求,会去跟进处理,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之后给予胡先生的答复还是一样,要么补差价更换一台同款型号的电视,要么按照一天折旧两块五计算,退还款项
完美解决:
6月1日上午,胡先生反馈称,通过节目的两次对接,长虹电视厂家方面同意更换一台电视,由于这款49寸的电视目前缺货,因此只要补差价两百,给他更换一台50寸电视。
律师观点
根据国家“三包政策”的规定,大多数电视机厂家都会执行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保修三年的规定。同时,《三包法》中“修理责任时间”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消费者购买的这台电视机的屏幕还在“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维修完好的,如果商家能提供相同型号和相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一台新机;如果商家无法提供相同型号和相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以不低于原价的水平退款。商家没有该商品的相关零配件,那是商家自身的原因,与消费者无关,不能因此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生产者应当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并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