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昨天发布了《关于公开补充征集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的公告》,以吸纳更多的销售企业参与节能减排的活动中。
据了解,此次补充征集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17点,申报企业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委节能减排政策办公室。本次征集对象为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
对于申报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市商务委方面表示,(申报企业的)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应覆盖本市主要区,家居建材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自行车专卖店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不过,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此外,还要求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此次征集的企业仍然使用“价格限定”规定。市商务委通过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对取得节能减排商品销售资格企业的备案商品价格实行最高价限定,备案价格即为销售最高价,销售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节能减排商品。若消费者所购补贴商品正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销售企业应按打折促销后的销售价格计算垫付补贴资金。
记者了解到,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北京曾试点高效节能家电产品补贴促销,补贴涉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种产品。2015年11月27日开始,北京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节能减排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商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坐便器和自行车等9类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最高补贴额度达到20%。此前市商务委公布的首批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名单有21家企业,除了苏宁、大中、国美、华冠、家乐福等实体零售商业企业外,也包括京东、当当网等电子商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