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口碑警示>>蓝博兴手机保质期内维修三次仍无法使用 商家拒绝换新

蓝博兴手机保质期内维修三次仍无法使用 商家拒绝换新

2017/6/8 10:17: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冯建平 刘文新 手机扫描分享
    

(口碑家电网-2017-06-08)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冯建平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巫山县消费者邓先生的手机在质保期内维修了两次后,仍存在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经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经销商近日为邓先生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邓先生于2016年11月8日,花费899元在巫山县恒通电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蓝博兴牌智能手机,11月14日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邓先生要求换一部新手机,遭到拒绝。经销商对故障手机进行维修后,交付邓先生继续使用。

今年2月16日,邓先生发现手机经常自动下载软件,便又将手机送交经销商维修。此次维修后不久,3月7日,手机又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邓先生第3次将手机送交经销商维修。维修人员却说,手机可能进了水,导致主板发霉,邓先生需付款420元才能维修。

邓先生否认手机进水,并向巫山县消委会投诉。经多次调解,经销商近日为邓先生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

责任编辑:范范

标签
蓝博兴手机
智能手机
分享到:
下一页

关于我们 |网站招聘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站点地图|口碑家电网 |智电科技 |商务合作:8610-56180475 |频道合作:QQ:1476374124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口碑家电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5790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