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去年5月1日,《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购买二手家电应出具发票或收据,并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新规实施大半年,江城二手家电经营商大多并不清楚该规定,二手家电保修期限则多由商户自己决定,保修时间缩水情况仍然普遍。
探访:保修时长普遍缩水
在汉口前进四路的二十一世纪旧电器市场里,程先生以800元买到一台1.5匹的空调,却没有发票,店主称凭收据免费保修一个月,并表示“我们这里都是保修一个月”。
记者连续询问这里的多家二手电器老板,发现这里的保修基本为商家与顾客之间的口头约定,“空调一般不超过1个月,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则是根据新旧程度免费保修1个月到3个月不等。小家电或者成色不太好的电器,店内试机,卖出后就不再保修了。”一位经营二手电器8年的郑先生告诉记者。
商家:保修三个月不可能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应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许多从事二手家电经营的商户对二手家电保修“新规”并不知情,保修时限都是商家单方面说了算。兴达二手家电的老板余女士称,回收电器“90%以上没有说明书、包装、发票,利润本来就薄,免费保修三个月不大可能。”
提醒:保修期缩水可举报
二手家电保修新规,本是想通过政策来规范家电回收产业链,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实际情况却是该政策基本难以落地。
武汉家电行业协会会长熊振邦认为,新规想要落到实处需要相关配套细则。“首先,不同家电寿命有长有短,保修时应有差别。其次,九成新和五成新都是二手,保修也应有别。市面上商家大多还是按行业‘潜规则’来提供保修服务。”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家电时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理?12315工作人员表示,如商家不依法履行保修和“三包”服务,相关部门会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作为消费者自己,在购买二手家电时,则一定要注意索要购买凭证,方便遇到侵权现象时向工商等部门投诉。